2026-02-23 12:34 点击次数:76

为何有东谈主会为了一家和我方不迫切的公司,背上百万债务?为何有东谈主会因为别东谈主的积恶行为,受到行政甚而刑事处罚?
一天, 家住吉林长春的陈先生已而接到了北京某银行的还款见告。对方暗示,陈先生行为“雇主”的北京车某公司,在该银行处有一笔贷款已届还款期限。陈先生行为共同借债东谈主,要承担连带还款包袱,本息揣测约90万元。
陈先生从没在北京揣测过公司,更没借过钱,怎样一下子就有了这样多债务?
蓝本,2020年头,陈先生应一又友之请,在北京的车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东谈主,爱游戏但不参与公司事务科罚,纯为了一又友工商登记粗浅,也便是所谓“挂名法定代表东谈主”。
可就在陈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东谈主时候,车某公司和北京某银行已毕一笔贷款公约,其中商定法定代表东谈主陈先生为共同借债东谈主。合同上还加盖了陈先生的东谈主名章。
如今,公司无力还款,陈先生合计,我方既莫得参与过公司揣测,也对合同上加盖的东谈主名章绝不知情,闭幕还款。
{jz:field.toptypename/}于是,银即将陈先生和公司一同诉至法院。
陈先生的说法会获得法院的复旧吗?给公司当“挂名法定代表东谈主”,有哪些法律风险?
说案例、讲法律,本期“说法”良善“挂名法定代表东谈主”。(金歆)